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 校内奖学金、单项奖及集体奖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11日 00:00 潘子松 

各学院:

2014-2015学年学生校内奖学金、各单项奖及集体奖等评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新版《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评定。认真做好评奖评优的宣传工作,确保所有参评学生在了解评奖评优相关办法的基础上做好自我小结和自我申报。发挥评奖评优工作的激励作用,推进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

二、各项评优指标见附件。指标中三好标兵和优干标兵全校各十名,各学院限报一名,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选。各学院评定结果不得超出下拨的奖金总额,并保持各项评奖指标结构的合理性。

三、本次评奖评优对象:2011级建筑学专业、2012级、2013级、2014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本科生交流学习学生)。2015年新入学专转本学生不参与本次评奖评优;暑假后转专业学生一律在原班级评奖。

四、文明宿舍评选及依据: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宿舍文明守则》文件精神,结合学生宿舍检查、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评选。其中,有下列现象者不得参评:在学生宿舍违章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被通报两次以上的宿舍、学年中四次以上(含四次)被检查为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宿舍成员里有两次(含两次)以上夜不归宿的宿舍。

五、严格把关,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公平竞争、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操作,不能以“学生已转至其它学院或其它专业”等理由剥夺学生获奖机会,初评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评奖评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83591112。

六、评选的所有材料须采用Word文档格式。书面材料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于9月28日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电子文档将通过奥兰系统进行材料上报。学校发文表彰后各学院要及时将获奖情况录入奥兰系统,学校将组织对各学院进行抽查。                   

 

 

 

 学 生 工 作 处

二O一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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