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金雷”奖学金评选办法
2015年08月29日 00:00 潘子松 

“金雷”奖学金是国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奖项,旨在激励大学生自觉践行“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校训和“明德尚学,自强不息”的淮工精神,刻苦学习,奋力拼搏,努力完成学业,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 评选对象

淮阴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

  •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励志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淮阴工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能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热心服务同学,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在同学中具有很高的威信;

3、无留降级、重修、补考、不文明宿舍现象,无违纪记录;

4、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上一学年获得校全能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方面表现突出;

5、在校期间获省级及以上表彰、在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类等学科竞赛中获奖和在校级及以上活动中表现优异者优先;

6、“金雷”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企业奖学金原则上不兼得,学生在校期间不可重复获得。

  • 评选名额及奖学金额分配

一等奖4   1000/

二等奖10  600/

三等奖25  400/

  • 评选程序

1、“金雷”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颁发时间为10月份,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学习和获奖证书材料,填写《“金雷”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成立“金雷”奖学金评议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各班班主任组成。各年级按照授奖条件推荐授奖候选人,由评议领导小组审核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征求   公司意见后予以公示;

3、通过举行“金雷”奖学金授奖仪式,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4、评选工作要做到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必须全面掌握条件,保证质量;

五、本实施细则由淮阴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制定,在征求国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意见后报学校审批执行。

   


 

Copyright 淮阴工学院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苏 ICP 备:10033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