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暑假期间离淮回淮报备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08日 11:36  


各部门、单位:

为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和学校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保障每一位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现就做好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暑假期间离淮回淮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1.所有离淮的教职员工,离淮前,必须向部门、单位请假,并报人事处备案,方可离淮。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前往国(境)外和境内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情况,须报经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所有离淮教职员工,回淮后必须向部门、单位如实报告行程,人事处备案。

3.教职员工外出省内其他市县的,回淮后,体征正常,可以返校。

4.教职员工外出省外低风险地区的,回淮后及时报备,居家隔离14天后,体征正常,可申请返校,待批准后返校。如回淮后隔离未满14天确需立即返校的,须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返校。

5.教职员工必须外出境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回淮后及时报备,居家隔离14天前后,须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可申请返校,待批准后返校。

6.全体教职员工要发挥主人翁意识,密切配合学校整体防疫工作,每日12点前自觉主动、及时准确地在“企业微信”平台进行健康信息填报。友情提醒:共同生活的亲属健康信息也一并及时填报。

7.教职员工下学期开学前返校报到时间,视疫情情况,将另行通知。

8.教职员工外出瞒报、漏报行程的,违反疫情防控有关法律党纪和相关规定的,按照《淮阴工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淮工疫防组〔2020〕2号)处理,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淮阴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74



 

Copyright 淮阴工学院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苏 ICP 备:10033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