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0年01月10日 13:07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详见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或本通知附件。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20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两类组织申报。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分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省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类别。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能进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人选等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江苏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资助的科研人才中,遴选部分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予以持续支持。标志性成果主要指学科领域重大突破、代表性论文和重要的专有技术如专利等。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2019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经费使用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齐备。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3.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二)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组织方式

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采取择优推荐方式,推荐数见附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当年按期通过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数25%比例择优推荐申报(部省属高校项目由各高校自行组织推荐),已结题青年基金项目材料与优青申报书一并报送。青年基金项目不限制推荐名额,但2018年和2019年已连续2年申报青年基金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见附件),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面上项目不设指南,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3.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将主要针对我省产业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要科学问题,围绕项目的目标导向、申报人研究能力和水平、项目前沿性与创新性、研究基础与保障等方面进行遴选。申请人需准确把握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的要求,面向我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凝练科学问题,突出需求导向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4.有其它的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本计划的面上项目或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在本计划内,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报1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除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本年度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同一研究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项目。

5.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等通知要求,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杜绝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要求的,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请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已有系统账号的人员使用原账号申报,没有系统账号的人员到系统中注册待激活后使用。其中附件审核表中前三项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证书、身份证、项目申请人正式在职证明)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但要在表中列出。项目申报材料经科学技术处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2.由于面上项目采取限额申报,请各教学单位推荐并排序(不超过两项)于2月1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所有项目正式材料于3月2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双面打印,平装订)。

科学技术处联系电话:83591025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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