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18日 00:00 潘子松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当年入学的新生)。

二、奖励及资助名额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名额为44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我校名额为660人,其中本三12人。

3、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我校名额为4193人,其中本三76人。

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2;

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3。

三、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时的课程应选择以下几类:公共基础课(含外语选修,不含计算机基础)、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按照《淮阴工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评定办法》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54号)(附件1)文件执行。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均需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 54号 附件1第二条),审核无误后召开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大会(10月8日前结束),对经评审大会评选出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公示无误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淮阴工学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8日9:00上报学生工作处刘畅处,电子表发刘畅QQ),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10月8日集中对44名国奖获得者候选人召开系统填报培训大会。培训后的44名国奖获得者候选人在资助系统(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10月11日系统填报结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10月25日系统填报结束)。

(二)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所在学院,各学院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及资助档次(资助档次可分为2000、3000、4000三档,如学院有4000元资助名额,则需要有同等名额的2000元资助学生,各学院总名额和总经费不能突破学校下达的指标),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公示无误后在资助系统填写(11月20日系统填报结束),资助经费分秋、春两学期分10次发放。

(三)《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填写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资助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学校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申请人、推荐人、学院领导等签字栏必须手写,不得打印或加盖签名章。

2、“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80至220字之间(即字数不得少于180字,同时不能多于220字)。

3、“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至100字之间(即字数不得少于80字,同时不能多于100字)。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4、“获奖情况”栏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获得的(至少有一个奖项),二年制的学生只能是2014—2015学年的奖项。如2016年10月评的上一学年奖学金,请把获奖名称具体成“2015-2016学年*等奖学金”,不是2015-2016学年的获奖情况不允许写入系统。

5、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入学年月统一填写“20**年9月”字样。

6、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统一专业、统一年级的口径进行,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7、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中“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各学院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一式两份,不要装订成册。各学院报送的申请材料为等额上报,不可随意删减名额。

9、需上报的纸质材料包括:

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一份;

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填写时请参考附件4样表)一式两份从资助系统中导出,正反两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一份从资助系统中导出;

④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一份从资助系统中导出;

以上导出材料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核后提交省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加盖院系公章(五角星章),其他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党委章统一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01室),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刘畅老师OA信箱。

(三)根据教育厅材料上报要求,各学院须明确一名学生资助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关材料的录入

(四)学生有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54号)

附件2:《2016年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分配表》

附件3:《2016年各学院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附件5:《淮阴工学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苏教助中心〔2016〕54号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市属各高等院校:

2016 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有关指标和预算,已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达(苏财教〔2016〕143号、〔2016〕160号)。现就做好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五年制高职五年级)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从入学第6年开始2010年入学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特殊情况(休学、支教等)请另附文字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上述高校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上述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下同)。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综合考评成绩也应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须在评选范围内前10%。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条件由各学校参照相关要求,结合本校情况自行确定。

三、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学校要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报所在院(系)。各院(系)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院(系)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资助档次可分2000—4000三档,总经费不能突破省下达的指标),资助经费分秋、春两学期划拨。

四、材料申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各高校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和打印,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其中5年制高职统一填写“2年”,入学年月统一填写“2015年”。

2. 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在系统中打印,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所有表格须经省资助中心审核后,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打印。

3.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至少有一个奖项),二年制的学生只能是2014—2015学年的奖项,

5. 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80至220字之间。

6. 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至100字之间。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7. 表格中“院系意见”的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

9.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没有设立院系的,其院系领导签名由学生处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代签),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院系和学校两级公章(没有设立院系的,其院系盖章处由学生处、学院盖章)。

10.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各校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一式两份,不要装订成册。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电子材料(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4,10月20日前报送)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5,10月30日前报送)

3.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6,11月30日前报送)

纸质材料:(10月20日前报送)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一份。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4)一份。

纸质材料报送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人,田素珍,电话:83335173。为确保材料上报的及时和准确,请各校派专人送达。

 

附件:(见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6、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日

 

 

 

 

 

附件2:

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分配

(不含大一新生)

序号

院  别

本二     参评人数

本三      参评人数

本二国家奖学金分配人数

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人数

备 注

本二

本三

1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1433

0

4

65

0

 

2

自动化学院

1096

0

3

50

0

 

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771

0

2

35

0

 

4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1436

0

5

65

0

 

5

建筑工程学院

1475

42

5

67

2

 

6

化学工程学院

884

0

3

40

0

 

7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1245

0

4

57

0

 

8

交通工程学院

1031

0

3

47

0

 

9

管理工程学院

880

42

3

40

2

 

10

商学院

2230

142

7

101

8

 

11

数理学院

248

0

1

11

0

 

12

人文学院

411

0

1

19

0

 

13

外国语学院

390

0

1

18

0

 

14

设计艺术学院

730

0

2

33

0

 

合     计

14260

226

44

648

12

 

注:2016年国家奖学金不设本三名额。

附件3:

2016年国家助学金人数分配表

(含大一新生)

序号

院  别

本二     参评人数

本三      参评人数

国家助学金分配人数

备 注

本二

本三

1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1953

0

435

0

 

2

自动化学院

1405

0

313

0

 

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990

0

221

0

 

4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1965

0

438

0

 

5

建筑工程学院

1874

42

418

14

 

6

化学工程学院

884

0

197

0

 

7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1710

0

381

0

 

8

交通工程学院

1415

0

315

0

 

9

管理工程学院

1103

42

246

14

 

10

商学院

2760

142

615

48

 

11

数理学院

325

0

72

0

 

12

人文学院

541

0

121

0

 

13

外国语学院

528

0

118

0

 

14

设计艺术学院

1019

0

227

0

 

合     计

18472

226

4117

76

 

 

学校:

淮阴工学院

院系:

**学院

学号:

1112******

 

基本情况

姓名

宋**

性别

出生年月

1995-01(注意格式)

政治面貌

党员

民族

汉族

入学年月

2015-9(下拉菜单可选)

专业

**

学制

4

联系电话

182********

身份证号

3

2

0

*

*

*

*

*

*

*

*

*

*

*

*

4

4

8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1/63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是

必修课 19 门,其中及格以上 19 门

如是,排名: 1/63 (名次/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2015-10

三好学生

淮阴工学院

2015-10

一等奖学金

淮阴工学院

2015-11

励志奖学金

江苏省教育厅

2016-10

2015-2016学年特等奖学金

淮阴工学院

申请理由(220)

 

 

 

 

 

 

 

 

 

 

 

 

 

 

 

 

 

 

 

 

(开头空两格)学习方面,我始终将学习放在首位,不仅本专业成绩名列年级第一,而且利用课余时间考取了秘书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工作方面,我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老师和同学服务;思想方面,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党组织批准,已成为一名党员;创新实践方面,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参加了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既锻炼了自己的科学分析能力,也丰富了自己的实践经验。综上所述,特此申请国家奖学金,望批准!(以上内容只建议参考,请辅导员老师在审核时认真检查学生语句的逻辑性、条理性,杜绝错别字、多字及漏字等错误的发生!)

                                                      申请人签名(手签):

                                                       2016年10月8日

 

 

 

 

 

 

 

 

 

 

 

 

 

 

 

 (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推荐理由(100)

 

 

 

 

 

 

 

 

 

 

 

 

 

 

 

 

 

 

 

 

(开头空两格)该同学2014-2015学年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表现优异,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工作细致认真,业绩突出,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手签):

 

 

 

 

 

 

 

 

 

 

 

 

 

 

 

 

2016年10月9日

()意见

 

 

 

 

 

 

 

 

 

 

 

 

 

 

 

 

 

 

 

 

(开头空两格)该同学2014-2015学年在各方面表现优异,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手签):

                                                   (院系公章)

                                                       2016年10月10日

 

 

 

 

 

 

 

 

 

 

 

 

 

 

 

 

 

 

 

学校意见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现报请同意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2016年10月17日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版

 

 

注:①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基数要一致;②申请理由日期、推荐理由日期及院系意见日期统一填写日期为: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0日;③审核通过后打印出的表格右上角会出现页码,申请的学生一人一码。

附件5:

 

淮阴工学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序号

学院

姓名

班级

学号

召开评审会时间

最终排名

备注

 

 

 

 

 

 

 

 

 

 

 

 

 

 

 

 

 

 

 

 

 

 

 

 

 

 

 

 

 

 

 

 

 

 

 

 

 

 

 

 

 

 

 

 

 

 

 

 

 

 

 

 

 

 

 

 

 

填表:                      审核: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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