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德育成绩评定办法
2016年09月01日 00:00 潘子松 

(一)德育素质评分内容

德育素质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态度、团结协作、遵纪守法、集体观念、文明修养和劳动态度七个方面,满分100分。

(二)评分标准

1、政治思想表现(15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处处以身作则,平时表现好;(15分)表现一般,偶有错误行为。(10分)

2、学习态度(15分):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科学且有创新,知识面宽、学习能力强,积极参加各类知识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且能热心帮助学习困难同学;(15分)学习上没有上进心,精神不振,学习不努力,常缺交作业或抄袭作业,缺课逃课(特殊情况除外)经教育仍无明显改进。(10分)

3、团结协作(15分):严格要求自己,善待他人,和同学友好相处,关心同学;(15分)不关心同学,与同学缺乏正常的沟通和交往,常与同学发生口角。(10分)

4、遵纪守法(15分):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15分)法律观念不强,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10分)

5、集体观念(15分):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乐意为同学服务;(15分)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情绪消极,有碍集体活动的开展,自己有能力而不愿意参加校运动会等集体活动。(10分)

6、文明修养(15分):道德品质优秀,待人谦和礼貌,尊敬他人,遵守并积极维护聚会、就餐、活动等公共秩序;对不文明行为敢于指责、劝阻。所在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或卫生宿舍;(15分)文明水平较低,言语粗鲁,有乱扔杂物、起哄等不良行为,谈恋爱造成不良影响。(10分)

7、劳动态度(10分):劳动态度积极,很好的完成学生宿舍值日工作;(10分)劳动态度差,有时拒绝接受劳动任务,在宿舍卫生值日中不负责任,受到通报批评。(5分)

(三)德育素质成绩先由个人自评,再由班级测评小组核定和班主任最终评定。

(四)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中的奖惩办法适用于本测评办法。

(五)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德育素质成绩不及格:

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者。

2、违反校规校级受处分者。

3、被学校通报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

4、无故不参加德育素质测评者。

5、在创新附加分测评中弄虚作假,虚报成果的,经核实后扣除全部加分,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德育成绩测评可视为不及格。

6、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内晨练、晚自习任一项累计达6次及以上(含6次),取消2015-2016学年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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