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年03月25日 00:00 潘子松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不断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6年我校“大创项目”分为国家、省级、校级、院级四个层级,类型为国家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省级指导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属省级项目)、校级项目、院级项目,申报采用“分级申报、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评选和立项建设。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旨在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企业方资助金额不得少于3000元)。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对象原则上为2014级在校本科生,每位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项项目;

2. 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每个课题组人数不得超过5人。主持人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

3. 原则上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2016.6---2017.5),最多不得超过两年,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须完成结题验收手续;

4. 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原则上省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必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校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老师,负责指导教师必须全程指导学生创新训练活动,每位指导教师最多能同时指导两个在研项目;

5. 已参与省及校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未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本次项目;往年已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研究内容已参加学校其他项目的不允许重复申报。

 三、项目来源及要求:

1. 选题原则: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项目超大、过难。

2. 项目类型: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社会调查项目;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1. 项目申请人申请

有意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申请人填写相关项目类型的申报材料,具体步骤为:确定选题——组织团队——联系导师——讨论并明确实施方案——注册并登陆“大学生科技实践管理系统”(教务网),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上需详细介绍项目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实施步骤。并于2016年4月7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可由系统导出)提交所在学院。

2. 学院评审推荐

(1)各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并按照《2016年“大创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确定本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排序;

(2)推荐参加校级及以上项目遴选的,需填写项目汇总表,于2016年4月12日前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和项目申报表(1份)纸质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发至教务处于希梅老师学校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选,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3)立项为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学院请于2016年4月12日上报教务处备案,表格见附件。

五、其它事宜

1. 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遴选、报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要充分做好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大学生创新训练活动提供坚实保障,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实施。

2. 请各学院将负责本学院具体工作的人员信息于3月29日前报教务处,近期将组织省级及校级大创系统的培训。

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3591034。

 

 

附件:1.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汇总表(校级及以上)

3.2016年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备案表

 

教 务 处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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